涉嫌修车工作中收贿 卫生局女行政助理控22罪
(芙蓉24日讯)涉嫌在波德申卫生局提供车辆维修工作中收贿,一名女行政助理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面对22项控状,她在否认有罪后,法官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并谕令案展7月28日过堂。
被告诺阿希金莫哈末胡申(37岁),控状指被告于2018年至2020年期间,身为波德申卫生局行政助理(N19等级公务员),向一名男子收贿1万8363令吉,作为在电子采购系统(投标邀请)中,向该男子经营的公司提供波德申卫生局车辆维修工作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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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罪行是于2018年12月4日至2020年7月8日,在波德申地区犯下,被告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另一方面,被告在知道男子为提供波德申卫生局车辆维修工作的经营业者,依然同意接受同一名男子300令吉贿赂,因此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再被加控2项控状。
此外,被告也面对另一项控状,指被告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3日期间,在波德申卫生局内核实一份包含虚假细节的文件,即一辆日产Frontier四轮驱动车的修理涡轮增压器的供应文件,价格为2900令吉,但却完全没维修。
被告因此触犯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判刑。
在此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主控官是莫哈末阿兹里夫副检察司,被告聘请莎西达慕思丽玛及诺西达雅出庭抗辩。
被告对上述25项控状皆否认有罪,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必须每个月到波德申反贪委员会报到,同时谕令案展7月2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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