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导获回响 SWM花3天清理龙城惊人垃圾
(芙蓉5日讯)本报报导获关注!沦为非法垃圾场的龙城花园商业区,获得相关单位连续三天到场清理垃圾,同时放话将暗中捉拿“垃圾虫”,誓要把“垃圾虫”绳之以法,入罪后换来牢狱之灾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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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花园商业区第8/1路超过10间空置商店单位遭弃置各种垃圾,甚至商店前五脚基、泊车位、小巷和后巷皆堆满垃圾,其中不乏大件垃圾,包括建筑材料、车胎、塑料、沙发和家具等。
早在上月12日,就有商家不堪商业区沦为垃圾场而向本报投诉,本报记者亦针对此事向芙蓉市议员作出反映。
今早,SWM环保有限公司、森州固体废料和公共卫生管理(SWCorp),以及芙蓉市政局总动员到场举行记者会,SWCorp主任西蒂尤斯妮塔揭露,此地点属于非法垃圾场黑区,相关单位亦非第一次展开清理工作。
她说,SWCorp自去年开始,已针对上述地点展开11次行动,以及多达三次的清理工作,所清理的非法垃圾数量相当惊人,重达300吨,足见那些冥顽不灵的“垃圾虫”已把这个地区视为理所当然的垃圾场。
她说,今次的清理行动获得SWM环保有限公司与芙蓉市政局的配合,并于周三开始展开清理工作,至今已迈入第三天。
“清理工作完成后,我们曾采用封路形式,避免再有垃圾虫进入此区,但是受到民众投诉,以致最终被迫开放有关路段。”
因此,她不排除可能在此区安装闭路电视进行监督,目前这个计划已被提出并在讨论中,势将“垃圾虫”绳之以法。
尚有20垃圾黑区待清理
西蒂尤斯妮塔揭露,芙蓉共有74个非法垃圾场黑区,其中54个黑区已被清理及被紧密监视,以免“垃圾虫”有机可乘。
“另外20个黑区将在今年内完成清理工作。”
她强调,非法垃圾场不仅有损市容,更容易形成蚊虫滋长的温床,引起卫生问题;同时,垃圾场也可能成为匪徒藏身之所,造成治安问题。
因此,SWCorp非常关注非法垃圾场课题,并将援引2007年固体废料和公共卫生管理法令第71(8)条文调查以惩治所有“垃圾虫”。
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者,将被罚款最低1万令吉,或最高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过半年,或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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