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慧:衣着指南需符合时宜
裙子太短,不行;裙子开叉,也不行。森州芙蓉日前出现一名华裔少妇被警卫以裙子开叉过高为由,被拒入森州政府大厦办事。
这宗衣着犯规事件,也是继加影、鹅唛、怡保多宗被政府机构,以衣着不符合规定为由,被拒于门外,最新爆发的案例。
国内在短短几个月内,已接二连三发生“衣着犯规”问题,先是女事主出车祸在加影警局报案,再被警员以衣着不合规定,拒绝对方进入报案 ,登时成为民间叹茶吹水的热门谈资。
当大家以为加影报案事件只是“特别案例”时,不料,其他州属像“说好一样”,陆续发生民众到访政府公共服务部门,被指衣着犯规而被拒入 。
随着衣着犯规投诉越来越多,引起国会议员的关注,还带进国会热议 ,行动党木威国会议员倪可汉和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先后忍不住为被拒的当事人发声。
前者认为政府部门与机构无权把衣着规定强加于民众身上,对女性和其他弱势群体是一种歧视侍遇,古拉促政府统一化各公共服务机构符合时宜的衣着指南。
事实上,我国没有任何限制个人穿着的法令,政府公共服务机构所设的衣着指南,纯是出于服装礼仪的制约,不具法律效力。
个人认为,我国既立基于中庸、昌明及现代化的多元化发展路线,是否还要坚守那在许多年前设定的衣着指南?
随着时代变迁服装潮流文化更迭,当年奉行的保守“全包遮体”概念衣着指南,或可以顺应时宜,做出因时制宜的调整,杜绝类似问题周而复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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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穆斯林若是获得尊重调整,亦须以尊重和包容宗教信仰的同理心,注重个人的衣装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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