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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砸提款机愤怒男认罪 2000保外2月8日下判
(芙蓉11日讯)男子到银行提款机提钱,可是提款机却没输出钱,男子恼怒下破坏提款机,今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男子俯首认罪,推事允许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案展2月8日下判。
被告是50岁的P马诺哈兰,控状指他于1月9日早上11时10分,在波德申芦骨一间银行,蓄意破坏银行提款机的荧幕,触犯刑事法典第426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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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罪名下被控,一旦罪成,可以被判处监禁最高5年及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法庭上向推事承认确实犯错,但是当时他正要提款,提款机却没输出钱。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依娃娜莎吉娜代被告求情要求将保释金再降低时说,被告的太太是家庭主妇,被告育有4名子女,其中2人是残疾人士。
此案的主控官是吉婉柯尔副检察司;被破坏的提款机造成的损失约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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