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卡巴里党员在修改控状下 今18月“刑满”当庭释放 - 中国报 Seremban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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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卡巴里党员在修改控状下 今18月“刑满”当庭释放

    (芙蓉13日讯)11名“卡巴里党”(Geng Kabali)份子,3年前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扣留,今日获芙蓉高庭法官及总检察署批准改以196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提控,所有被告在认罪后,被判入狱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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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当中10人是在2019年12月陆续落网并扣留至今,因此他们今日在“刑满”后,皆重获自由。

    (本报陈梧源摄)

    另1被告虽未“服刑”满18个月,法官在考虑其年龄及健康因素,只罚款3000令吉即让其获释。

    芙蓉第二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殊今日宣判,11名年龄介于23岁至53岁的被告,他们的服刑期从被捕日计起,因此在刑期满后,今日当庭获释。

    以布城总检察署主控官沙菲益副检察司为首的检控团队,今日向芙蓉高庭申请修改控状,11名被告原本是在刑事法典第130V条文(参与被认为有组织性犯罪集团)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20年。

    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2月1日至11月27日,在晏斗-西廖12哩路涉及各项罪案。

    苏巴马念安因年龄和健康因素,只被判罚款。

    法官阿兹殊在聆听主控官沙菲益副检察司及被告的5位代表律师陈情后,准许11人改为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下被提控。

    在此条文下,任何人只要是特定非法组织的成员、出席其会议或提供援助,皆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11名被告在翻译员读出控状后俯首认罪,其中10名被告分别是沙鲁古南(41岁)、卡马拉朱(28岁)、纳温拉朱(29岁)、依兰果弯(43岁)、卡迪(28岁)、拉威古马(30岁)、威温(23岁)、西华巴兰(26岁)、库纳瑟卡兰(34岁)及基瓦拉朱(25岁),皆服满18个月刑期

    另一被告苏巴马念安(53岁),其扣押463天,法官姑念他患有糖尿病及年龄因素,虽然未满18个月刑期,但法官只判他被罚款3000令吉,即可当庭释放。

    5位主要代表律师分别慕尼安迪、占士、苏叠夫、保罗及卡迪尔。

    其余10位被告在获得释放前,需优先完成监狱局的程序,才能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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