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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市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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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街头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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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州人头条】非法街招越贴越离谱 连路牌也不放过!

(芙蓉30日讯)民众肆无忌惮非法张贴街头广告,不只贴在公共空间,如今连给民众指路的路牌也照贴不误,使到驾驶人士注意力被混淆,视线被阻挡。

《中国报》针对上述投诉向探询,非法张贴街头广告者,一旦被捉,每个广告可面对被罚款250令吉,重犯者将会被控上庭,面对法律制裁。

民众向本报投诉,最近在芙蓉市区或住宅区开车,发现芙蓉变“脏”了,特别是公共空间,像交通圈、高架天桥底下、红绿灯或沿路两旁的灯柱,到处贴满街头广告。

所有挂在公共空间的广告横幅或条幅,只要被揭发没有市政局批核的执照及准证,一律拆除。
缺德者不仅在灯柱贴街头广告,如今连路牌和交通指示牌也不放过。

“一些地方原本就有某些政党还未拆除的大选宣传品,如条幅或横幅,海报等,本来就令人看到眼花缭乱,如今再添加这些广告,严重破坏整个环境的美观和整洁。”

民众指出,不只在闹市出现街头广告,连休闲区一带如皇家山湖滨公园与森州最高统治者行宫的交通圈,每根灯柱和树木皆被人贴上招租或出售屋业的广告。


“湖滨公园本来是供人散步、晨运,进行休闲活动和休息的地方,现在经过该交通圈和附近一带,感觉环境被污染,十分碍眼。”

前往水晶花园路牌的箭头也被撕不干净的街头广告遮挡。
民众投诉,没拆的大选宣传条幅已令人眼花缭乱,如今还添加非法的街头广告,有碍市容。

民众坦言,出现在桥下、交通圈、红绿灯的街头广告,已破坏市容,没想到缺德者连路牌和交通指示牌也不放过,此举明显是在挑战市政局执法力的底限。

芙蓉市议员庄雪和日前接获投诉,马上赶至拉杭吹水站小贩中心前,赫然发现缺乏公德心的人,公然在芙市政局疏通交通而设的黄色告示牌及路名牌上,张贴房产出售的街头广告。

有关街头广告几乎完全遮挡黄色告示牌向驾驶人士传达的“Belok Kiri Jika Tiada Kenderaan Dan Pejalan Kaki”(若是无车或行人,可向左转)的字眼,十分猖狂。

所有可能妨碍交通或驾驶人士视线及注意力的妨碍物,执法员必马上拆除。
市政局执法员将挂在树上的街头广告拆下,并将广告联络人记录在案。

加强取缔 违规广告可罚250

法律及执法局主任哈尼占告诉《中国报》,该局每周派人巡视并展开取缔行动,至于接获投诉的地区,会随机改为每天巡视及执法。

他说,所有非法张贴和悬挂街头广告,芙市政局皆援引1980年地方政府广告条例(Undang-undang Kecil Iklan)执法,每个广告可被罚款250令吉。

“市局会把拆除的广告内容及联络人记录在案,若涉案者被发现屡屡违例,在市政局拥有十分夸张的违例记录,犯者不但面临被罚款,还会被提控上庭。”

他说,市政局的罚款只是250令吉,可是一旦被控上庭,随时可能面对牢狱之灾。

“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或者两者兼施。”

他也呼吁有关市民奉公守法遵守条例,包括向申请刊登广告的执照及准证,免得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特别是可能妨碍交通,或对驾驶人士造成不便的非法广告,当局绝对会严惩,不对缺德者采取姑息态度。”

不少缺德者相信是基于路牌和交通指示牌容易引人注意,总爱将街头广告张贴在与交通指示相关的牌子。

庄雪和:街招贴在路牌 罪加一等

芙蓉市议员庄雪和认为,非法张贴或挂广告破坏市容的行为,已经十分过份和不负责任,如今还将非法的街头贴挂在路牌和交通指示牌,这些人不只违例,更是罪加一等。

他说,经常接获驾驶人士特别是长者,向他投诉红绿灯和路牌,经常被人乱乱贴广告,有的是招租,有的是房子出售,开车的他们正在找路牌,却被这些杂物阻挡。

他指出,一般会定时巡视及拆除,只是一直没有正式向涉及者开罚单和采取罚款的对付行动,一般是劝导公众,主要是给市民觉醒和改过的机会,并不是让市民在挑战市政局的执法底限。

“这事涉及公众利益和民众道路安全,将向市政局执法局反映路牌被挡的问题,要求执法人员正视。”

他也呼吁市民向市政局申请准证,依照当局的指示在适当的地方贴挂广告,至少不要在路牌或交通指示牌,免得为驾驶人士带来混淆,或不良影响,酿成意外事件。

庄雪和赶至现场,发现整个黄牌被遮挡,马上动手拆除街头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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