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人头条】地主收回土地下令年尾搬 武吉沉香24户老租户失栖所 - 中国报 Seremban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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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州人头条】地主收回土地下令年尾搬 武吉沉香24户老租户失栖所

    (芙蓉26日讯)大地主一声令下收回土地,24户居住甘榜武吉沉香木屋区半个世纪的老租户被令今年底以前迁出,失去栖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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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大多租户在去年11月开始停收租金时,已有不好预感,加上地主被追问时一直迟迟不作正面回应,直至前日租户收到律师信,才获悉地主准备在今年底收回土地,下令他们在限期内搬迁。

    (本报陈梧源摄)

    24家被大地主下令搬迁的老租户,今早在沉香区州议员吴金财的召集下,集体出席聆听木屋区未来命运的最新进展,在场者尚有芙蓉市议员欧开忠。

    大多租户平均年龄皆在六旬以上,除了一、两户为马来人,九成半以上皆为华裔,大多是伴侣或亲人过世后,或孩子迁出后而成了“独居”老人。

    甘榜武吉沉香木屋区地主是在50年前委任发展商,在其私人土地兴建24个独立单位,每个单位附有2间卧室及一间浴室,地主当时以6000令吉将独立单位转售予24家租户,租户每个月只需定期缴付60令吉租金和各自水电费。

    吴金财(蓝衣)向老租户讲解地主通过律师信要求搬迁的意愿,左为欧开忠。

    租户指出,木屋区自建成以来,租户已多次转手,有的把房子过户予后代,当年的租户大多已年老离世或承继给第二代或第三代,第一代租户早已所剩无几。

    由于租金便宜及房子设备简单,部分租户的孩子长大后陆续搬出木屋区,并在其他住宅区购置新屋,唯当中许多老租户没有选择搬去与孩子同住,而是选择留在这个已习惯的老屋,久而久之,木屋区渐渐成为经济条件中下或独居老人的“集中区”。

    甘榜武吉沉香木屋区建成50年,地主当年将土地分割作24个房屋单位,在该区居住了半个世纪的居民如今面临搬迁命运。

    ◆ 吴金财:将向地主反映租户心声

    沉香区州议员吴金财指出,他将积极收集老租户提出的要求,一一向地主反映,包括调涨租金允许租户续租,或要求地主延长搬迁期限至2023年华人新年后,最后的选项就是要求地主履行当年买卖房屋合约,作出赔偿。

    他周三召集甘榜武吉沉香木屋区24户老租户,除了通知地主最后决定收回土地的消息,同时也积极收集众人被令搬迁提出的要求和意愿。

    他说,地主与他达致的共识,就是不希望此次搬迁事件被复杂化,演变成如同乌鲁沉香木屋区闹得纷纷扰扰的迫迁风波,他也将通过行动党律师团把租户提出的要求拟成信函,予以回覆。

    “这里的租户平均住了超过20年,有的人自木屋区建成后即开始居住至今,也有的房子已换了多个租户,除了1、2户租户是马来人,95%是华裔。”

    他说,绝大部分租户是年迈长者,而且是经济条件有限且没有收入的独居老人或退休者。

    “我会尽量替租户向地主争取,若地主收回土地却暂时没有任何发展计划,会试着提出调涨租金的选项,或延长搬迁期至明年华人新年以后,毕竟此搬迁令来得突然,大多长者都没有心理准备。”

    ◆ 将助落单老租户寻落脚处

    吴金财指出,若地主强制落实今年底搬迁,将协助经济条件不易的“落单”老租户寻找新的落脚处。

    他说,据他所知,有的租户只是选择不与孩子同住,惟也有部分租户确实是独居,身边没有亲人,若这群老人搬迁面临困难,可向他寻求援助,包括代寻新居处、搬迁费和运输费等。

    他周三召集老租户向众人说明地主的意愿后,希望众人理解地主有权收回土地的事实,而他只能替众人向地主提出诉求,却无法保证一定能诉求得直。

    “希望大家有心理准备,所提出的意愿未必能如愿。”

    他对租户有商有量和明白事理的态度,深感欣慰。

    他也针对租户提及的与地主买卖房子合约,地主答应收回土地愿付买屋费作赔偿,呼吁租户把当年合约找出,加强公信力,否则只是租户的片面之词。

    女租户去年一次性付清今年全年的屋租,如今地主欲收回土地,令她不知所措,向吴金财(右)求助。

    ● 娜菲莎(66岁)

    去年6月才用2万5000令吉向原来租户买下房子,与丈夫才入住数月,突然被告知这里要收租金,最受打击是地主要把土地收回。

    买屋的钱全是我与丈夫年轻时,在路边卖椰浆饭赚得的积蓄,地主的一封律师信,我的积蓄全部化为乌有了。

    目前只能依靠吴金财替我们争取,我愿意跟随大队的意愿。

    娜菲莎

    ● 宋丽梅(63岁)

    日前才接到地主的律师信,告诉我要收回这个居住了30多年的老房子,真的有被这消息吓到。

    房子是母亲名下的,她去世后就过户给我了,地主以往都会按时来收租,这房子每个月的租金是60令吉,对方是去年11月开始停收租金。

    地主征收租金的方式不定,早期是每个月沿户收租,后来变成每4个月来收租,惟去年11月起至今,就没再来收租。

    宋丽梅

    ● 张亚琴(75岁)

    我在这里住了半个世纪了,是第一代租户,突然被下令搬迁,真的很舍不得。

    我记得地主当年与6个租户(所有租户的代表)签合约,同意一旦收回土地,将履行合约条件,将当初卖房子的钱,全数付还给租户。

    当年每位租户是以6000令吉向地主买下一个单位,一旦地主要收回土地,就要付还6000令吉给租户。

    6人都已经过世了,如今唯有依靠6人的后代把有关合约找出来。

    我不介意地主调涨租金,若地主同意让我们续租,就算把租金调涨一倍也无所谓。

    张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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