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人头条】遗失身分证报假案 越来越多阿公阿嬷这么做
(芙蓉17日讯)遗失身分证,千万别报假案,免得因小失大!有迹象显示,最近一、两年向警方报假案的老人,竟有与日俱增的趋势。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最近一次老人报假案案件是在本月初发生,一名72岁华裔老妇粗心丢失个人身分证,她本来已为身分证遗失感到万分焦虑,结果在一次茶聚上,误听信友人的话,到警局报假案声称自己遭人掠夺,导致身分证被抢走。
老妇报假案时,佯称她是在金马扬商业区晚宴结束后,准备独自前往泊车区取车,突然有一名男骑士现身,直接抢夺其手提袋,导致她放在袋里的各种证件包括身分证和现金,全部被夺。
芙蓉警区主任南达马洛夫受询时向《中国报》证实,警方的确接获许多宗报假案的案件,这些假案件连累警方浪费警力和时间。
针对报假案行为,他严厉谴责报假案的民众,勿要因小失大。
“许多民众包括老年人,到警局报假案被揭发,就以不知罪为由,要求警方能网开一面。”
南达直斥这些民众,勿以不知者无罪作为他们脱罪的藉口,事实上,当他们亲临警局报案,分明知道自己的意图,就是为了报假案取得报案纸,以便补办身分证时可以躲过被罚款的惩罚。
“这群人不是不知者无罪,而是明知故犯,不能轻饶。”
本报探悉,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调查所有报假案的案件。
上述涉报假案的华裔老妇,将被警方提控上庭面控,她除了无法逃过被罚款的惩罚,罚款金额不但更高于补办身分证的罚款,同时还会被留下案底,日后出国会遇上阻碍,得不偿失。
根据国民登记局的条例,首次遗失身分证的罚款为110令吉,第二次遗失罚额则增至310令吉,第三遗失身分证的罚款,除了需缴付3300令吉,还须接受调查,以确定无任何刑事成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