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滥用两土地 两母子失信被控
(芙蓉6日讯)一家卖沙公司的母子董事,涉嫌滥用两段逾百万令吉的土地及使用伪造文件失信案,今日在芙蓉地庭面对4项指控时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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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是黄耀龙(44岁)及林秀娟(69岁,以上人名皆译音)他们俩为母子关系,他们在翻译员宣读控状后,对4项指控表示不认罪。
(本报陈梧源摄)
控状一及二指他们于2015年12月8日,早上11时至下午2时之间,在亚沙再也花园一间单位,身为一家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涉及失信滥用波德申宁宜镇两段土地,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或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
在以上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或不多于20年监禁、鞭笞,以及罚款。
他们同时被控于2017年2月14日早上10时21分,在森州土地与矿务局,在有关波德申宁宜镇的两段土地上使用伪造文件,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71(伪造文件)条文,并可在刑法第465条文下判刑,或是可在刑法第34条文下同读。
在以上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由于以上失信案的两段土地价值高达60万及50万令吉,主控官莫哈末祖基费因而建议法官以每项指控20万令吉保释金,及交出国际护照等附加条件,允许两名被告保释外出。
不过,法官考量案情后宣布,男被告以4项控状共10万令吉保释金,女被告共2万令吉,各别加一名担保人、交出护照予法庭及每周到邻近的警局报到两次;案展11月14日过堂。
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卡珊达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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