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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男企图贿赂官员 判监14天及罚款1万5000
(芙蓉23日讯)华裔男子10年前输入超额柴油,被贸消局官员发现后企图以3000令吉贿赂官员,他在2018年被控时不认罪,唯经过4年审讯今日改口认罪,法官判处监禁14天及罚款1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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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朱端康(37岁,人名译音),控状指被告于2012年5月20日下午5时20分,在波德申宋卡拉新镇一间油站,非法拥有超额柴油统制品,企图以3000令吉贿赂一名贸消局官员,作为不对付他的酬劳。
被告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委会法令第17(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治罪。
(本报黄健伟摄)
被告在通译员读出控状时承认有罪,被告的辩护律师诺三苏求情,指被告在早前犯下罪行后已悔改,希望法官能轻判。
法官鲁斯汉判处被告由下判日算起监禁14天及罚款1万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必须监禁5个月。
法官也宣判被告用于贿赂官员的3000令吉被充公交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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