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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扣留所内拥毒 青年庭上否认有罪
(芙蓉5日讯)一名巫裔男子被控于林茂扣留所被发现拥有大麻及海洛因毒品,今日被控上瓜拉庇劳法庭,被告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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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依克兰(30岁)今早被控上瓜拉庇劳法庭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他在今年7月26日上午11时左右,在林茂扣留所被发现拥有多达54.47克的大麻。
被告的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39A(2)条文下定罪。
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终身监禁或不少过5年的监禁及鞭刑不少过10下。
第二个控状指他在上述时间及地点,拥有3.97克的海落因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39A(1)条文下定罪。
被告今日在庭上否认有罪,法官诺马伊斯迈不允许被告保释外出,案件定于9月27日过堂,以呈交化学报告,主控官为莫哈末阿米鲁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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