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工地主管收贿5000 判监14天罚2万5000
(芙蓉21日讯)一名工地主管涉嫌收取5000令吉贿赂,作为通过林茂体育中心建筑工程信息请求(RFI)报告的酬劳,今日被控上法庭时承认有罪,被判监禁14天及罚款2万5000令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莫哈末扎基乌丁(38岁)被控于2021年3月15日中午12时至下午2时,在淡边的麦当劳快餐店收取一名印裔男子的5000令吉,作为通过林茂体育中心建筑工程信息请求报告的酬劳。
被告的行为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定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今日在庭上承认承认有罪,他向法官鲁斯汉求情时一度哽咽,指本身在案件调查期间失去工作,目前暂从事电子召车司机,还需负担母亲、妻子及两名孩子的生活开销,生活困苦,希望法官给予最轻的判决。
法官判处被告监禁14天及罚款2万5000令吉,若被告无法偿还,则入狱6个月为替代,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兹里夫副检察司。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