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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员被撞毙 女司机否认疏忽罪
(芙蓉7日讯)退休警员在沉香─班台新路遭撞毙案,女司机今日在芙蓉推事庭被控鲁莽危险驾驶,被告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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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慕妮拉(26岁),周二在芙蓉推事庭面控,她被控于6月1日约上午8时25分,在沉香─班台路,开车致死卡立莫哈末(72岁,退休警员),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少过2万令吉至最高5万令吉,也可被判监禁5至10年。
主控官山姆葛威献议法庭以5000令吉让被告保释,同时吊销被告的驾驶执照,直至案情完结。
女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她在庭上要求减低保释金时说,其丈夫在外州工作,目前仍需哺乳一名年幼孩子。
推事英丹莎菲娜丝允准被告以3500令吉由一人担保,同时吊销被告驾照,案展6月21日过堂,同时批准被告委任律师。
上述案件发生时,死者正在紧急车道骑脚踏车,结果遭女司机撞倒,当场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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