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好心鸣笛提醒注意安全 骑士老羞成怒作状摔物
(芙蓉30日讯)大型摩哆队占据大道欣赏美景,险象环生,一名驾驶人士路过好心鸣笛提醒,竟惹来其中一名骑士恼怒,作状摔物泄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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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非一般“路霸”气闻是于上周日下午发生,一名来自雪州沙登的网民华合韩沙在途经沉香─板底大道时,遇到骑士的挑衅行为,将其“糟”遇分享到个人Instagram。
(视频取自网上)
华合韩沙声称自己事发时准备回返日叻务的家乡,在途经有“大马新西兰”美景之称的沉香─板底大道时,不幸遇上该路霸。
他形容,该路霸当时身扮炫目的骑士装,路边还停泊着数辆大型摩哆,相信是其同伴。
“当时是妻子在开车,我坐在乘客位前座,2名孩子就坐在后座座位,由于看到骑士已站到路外,我赶紧叫妻子猛按车笛,好心提醒对方顾及安全。”
他说,没想到路霸看见其汽车驶近时,冲出来向他们作出挑衅动作,大家都被吓了一跳。
“我们按车笛纯粹是好意提醒,不是要搞事,没想到对方竟像野蛮流氓,欲把手上的小包包砸向我们的车子,还一脸不爽。”
华合韩少申诉,他与妻子在对方作出挑衅动作时都被吓得大叫,对方的行为活像路霸般野蛮。
他说,日叻务是他的家乡,他经常会使用该大道回乡,也经常会看见许多民众把汽车或摩哆泊在紧急车道,然后下车拍照,却不曾遭遇过路霸。
“该路霸的行为已经过火,但因为对方人多势众,我们直接往前行驶,不予理会。”
他说,该大道不是公共休憩区,不适合民众停车下车拍照,而应该另寻适合的地方游逛及拍照,假如不幸发生意外,只会累人累己。
■ 警方开档查骑士
路霸气闻在社交媒体疯传,引起芙蓉警方注意,目前已开档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8(1)项条文展开调查。
芙蓉警区主任南达马洛夫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芙蓉警方于29日(路霸向网民挑衅同一天)晚上9时,从社交媒体发现该时长11秒的短片,揭发一名骑士在沉香─板底大道干扰道路使用者的事件。
“初步调查发现,有关骑士事发时与一群骑士,把摩哆泊在紧急车道,短片中显示一名骑士企图把物件砸向车主。”
他说,警方根据短片录下骑士的行为,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8(1)项条文,马上进行调查,一旦罪名成立,骑士可被罚款不少于1000令吉及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少于1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若骑士抵触刑事法典268条文(滋扰公共场合)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4000令吉。
他吁请市民如有任何有关案件的情报,可联络查案官法芝拉警长016-289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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