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跃新程◢森警跨年取缔行动 开出逾300罚单
(芙蓉1日讯)森州警察总部交警组在州内各区展开“2022年农历新年跨年联合取缔行动”,大规模截查交通工具及民众,除了发出超过300张交通罚单,还查获被通缉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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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州交警组是从1月31日晚上8时开始直至2月1日凌晨4时展开取缔行动,以确保公路使用者遵守安全驾驶规范及交通规则。
取缔行动总共动员逾100人,包括53人来自森州警察总部交警组、警方其他部门9人、森州陆路交通局31人,反毒机构7人及3名志愿警察。
此项行动共截查449辆各类型交通工具及检查497人,执法人员针对各违例事项,开出309张交通罚单(POL. 257) 以及77张陆路交通局通知书。
共有3名公众在不同地区的取缔行动被当场扣捕,违例事项包括酒后驾驶,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1宗涉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以及1宗在仁保县被反毒机构扣捕的案件。
其中,涉及酒后驾驶的印裔男子(24岁,私人公司职员),是在中环公路被截查时,其血液酒精浓度经检测被发现超标,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量超过50毫克。
另一名同样在中环公路被捕的巫裔男子(约30岁),经过执法人员采用流动接受手应应用程式(MCOPS),发现他是2016年被通缉人士;所有遭扣捕的民众已被带返警局查办。
涉及酒驾的人士,根据修正后的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初犯者一旦被判有罪,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及不超过3万令吉,同时可被吊销驾照至少2年;第二度或屡犯者可被罚坐牢不超过5年,罚款至少2万令吉及不超过5万令吉,廾可被吊销驾照至少5年。
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可被罚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并受警方监视至少2年及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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