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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突击榴梿园小屋 起获大麻气枪 捕一人
(林茂27日讯)林茂警方展开过滤行动,突击榴梿园一间小屋,起获7份疑是大麻的块状物、一支自制气枪,以及相信是作为气枪子弹的21粒玻璃弹珠,并逮捕一名29岁外籍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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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行动是于本月24日中午12时,在林茂县高岛利贡再也一个榴梿园的小屋展开,嫌犯的尿液检测呈阳性反应,被警方扣留到本月31日协助调查。
林茂警区主任哈芝利昨日在林茂警区召开记者会时,如此指出。
他说,事发地点的榴梿园距离大路不远,所起获的大麻市价超过1万令吉。
他说,嫌犯被逮捕后声称住在这里已有8个月,警方询问自制气枪是作何用途时,嫌犯称是用来射击偷吃榴梿的松鼠。
哈芝利也说,有关案件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及第15(1)(a)条文,以及1960年枪械法令8(a)条文下展开调查。
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一旦罪成将是死刑,而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罪成可被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5000令吉。
至于枪械法令1960(8)(a)罪名成立,可被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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