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路边兜售饮食 遭交通局取缔及警告 - 中国报 Seremban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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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人路边兜售饮食 遭交通局取缔及警告

    (芙蓉11日讯)路边兜售饮食的小贩要留意了,森州陆路交通局今午在亚沙路往波德申收费站的红绿灯处展开检查行动,9名小贩及员工被令停工及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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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州陆路交通局局长哈尼夫今午召开记者会指出,20名来自交通局、市政局及警方的执法官员于今午3时许展开检查行动,9名年龄介于16岁至28岁的小贩当场被执法官员发出警告。

    他说,在芙蓉区,至少有10个地点是这些小贩们兜售饮食的热点,包括亚沙路红绿灯、新那旺陆路交通局前的红绿灯、斯里马华花园红绿灯、D`cattleya商业区红绿灯、新那旺巨人霸级市场红绿灯、芭蕾路红绿灯、拿督西芒卡甲路(Jalan Siamang Gagap)、双溪乌绒路红绿灯、中环公路(芙蓉市政局)红绿灯及哈芝塞益伊斯兰坟场前的红绿灯。

    (本报林慧雯摄)

    哈尼夫(右)教训在路边兜售食物的小贩及员工。
    一罐10令吉的芒果酸,员工可抽取2令吉50仙的佣金。

    他指出,在路边兜售饮食是不被允许的,除了会影响驾驶人士的专注力,也会导致不必要的意外发生。警方及陆路交通局官员有权对他们开出罚单,除了芙蓉,其他地区也出现路边兜售饮食的现象。

    他说,这些小贩违反1959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A(1)条文,而向他们购买食物的驾驶人士也违反相同法令第10A(2)条文,卖家及买家都可在违反相关法令下,面对不超过2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他说,目前执法单位只给予小贩们警告,并未采取行动,希望这是执法单位给予最后一次的警告,接下来交通局将会采取行动。

    在芙蓉区,有多个繁忙道路是这些小贩及员工兜售饮食的热点。(档案照)

    小贩兜售芒果酸 利润丰厚

    一罐10令吉的芒果酸,员工可抽2令吉50仙的佣金,一天最高的记录可卖出近50罐,收入逾百令吉。

    记者在场询问兜售的9名员工时,他们宣称都是跟随同一老板打工,而且来自雪隆,老板是安排他们住宿在芙蓉,他们每天的工作地点都不同,时间从上午10时到傍晚7时。

    他们透露,这份工作没有固定薪金,都是靠抽佣金,每卖出一罐能抽取2令吉50仙,一天最高纪录可以有逾100令吉的收入。

    在9人中,其中2人是印尼籍男子,其余皆为本地巫裔青年,年纪最小的16岁,最年长的28岁,当记者询问他们为何不继续学业时,他们指本身成绩不理想,只好踏入社会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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