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相继逝世 外公外婆获吴家三姐弟监护权
(芙蓉8日讯)父母相继逝世,未成年三姐弟吴凯琳、吴凯萱和吴凯雄,在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吴健南协助下,昨日获得芙蓉推事庭发出正式监护令给照顾他们的外公王汝明和外婆黄美娇。
吴健南透露,该局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通过森州福利局的孩子保护官员依美丽雅入禀推事庭,申请让该三姐弟的外公外婆成为他们的合法监护人,以免未成年的他们在处理一些公务或紧急事务方面如升学、医院治疗等方面,陷入没有监护人可代签文件和发出批文困境而引起诸多不便。
推事茵丹莎菲娜若丝琳在芙蓉儿童法庭聆听福利局提呈的调查报告、2名儿童保护委员会顾问、吴健南代表有关外公和外婆的陈词,以及亲自向该3姐弟询问意愿后,正式发出有条件的固定监护人庭令。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这包括确保该三姐弟继续跟外公和外婆住在目前芙蓉新城组屋的住家直到18岁、福利部官员有权监督和探访、不能转移有关监护权、不能虐待和偏心照顾他们等。”
他赞扬福利局非常贴心,在外公和外婆取得3姐弟监护权后,主动为他们申请额外500令吉的每月福利部援助金,减轻两老每月照顾3个孙子的重大开销。
他说,他对监护权申请程序经过约2年的奔波后,如今终于完成感到欣慰,尤其凯萱早前因为牙齿问题而需入院动手术,还有凯雄将升上中学。
他已向三姐弟的父亲方亲属给予法律咨询,包括解释有关监护权的颁布,不代表将会影响他们跟其他至亲和家属的血缘关系,只是涉及一些公务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 为失去双亲年幼孩子 提供义务法律援助
吴健南披露,根据福利局告知,该局近来处理一些因新冠肺炎影响而失去双亲的类似申请监护权案件,他将会为这些失去家庭支柱的年幼孩子提供义务法律援助,包括向福利部和法庭申请让最合适的亲属,成为这些孤儿的合法监护人。
他不忘感谢大马海陆会馆永久名誉会长拿督林木金,这2年来风雨不改每月转账500令吉给吴家三姐弟作为他们的教育费。
当天出席法庭审讯的律师团成员和关心吴家三姐弟者,包括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法律顾问郑瑞芝律师、森马华法律局主任杨允欢律师、森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杨千篁、马华亚沙区会委员黄燕婷、捍卫大马电召车司机权益运动秘书辜国顺、李家璇律师等。
住在芙蓉新城珍峇卡组屋的吴家三姐弟,父亲于多年前逝世,长久以来一直靠母亲独立撑起一头家,不料她们的母亲于2019年3月8日工作途中突然猝逝,令三姐弟一夜间成了孤儿,与外公外婆相依为命。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