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贸消局今年查532案件 反暴利案件高居榜首
(芙蓉23日讯)今年1月至12月22日为止,森州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局共展开4万463项检查行动,其中有532宗案件被展开进一步行动,又以264宗在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下的案件高居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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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州贸消局主任艾茵阿祖娜指出,该局于今年初至今已检查4万463个商家,在532宗案件中,贸消局共开出21万9000令吉罚单,充公93万3154令吉90仙的货品,罚款135万5000令吉。
她是于今日在NSK霸市,为森州圣诞节统制品顶价及“大马一家”统制品顶价计划主持推介礼后,在记者会上如此指出。
她说,除了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其次是1972年度量衡法令(115宗)、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31宗))、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29宗)、1961年统制品法令(23宗)、2019年商标法令(17宗)、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53宗)。
她说,该局在这段期间共接获946宗投诉,其中线上交易422宗、价格160宗、令人困惑的服务152宗、修车厂50宗及误导性广告28宗。
较早时,艾茵阿祖娜说,“大马一家”统制品顶价计划从本月7日进行至31日,当中有12样食材的价格受控制,包括鸡、鸡蛋、蔬菜。
“至于圣诞节统制品顶价计划则是从本月23日起至31日,即是佳节前2天及佳节后6天。”
她说,每当佳节来临,一些食材的需求量增加,价格自然调涨,而配合圣诞节被列为统制品的有鸡、蔬菜、羊肉及猪肉。
她说,圣诞节统制品顶价计划下被列为统制品,包括进口火鸡、活老鸡、鸡翅、进口带骨绵羊肉、青椒、生猪、猪肚、猪肉等。
商家受促勿超出顶价
森州贸消局提醒商家勿超出顶价售卖统制品,否则将于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受对付。
艾茵阿祖娜说,任何商家若超出顶价售卖统制品,可在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下,个人被控上庭认罪后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或最高5万令吉罚款;企业面对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接获25万令吉罚单。
她说,至于没为统制品张贴粉红标价,个人可被罚款1万或5000令吉罚单;企业则可被罚款2万令吉或1万令吉罚单。
她说,该局的执法官员及物价监督官员将随时到各巴刹、购物商场、农业市集、霸市等展开检查及监督行动。
她呼吁州内商家不要随意调高物价牟利,民众若发现商家牟暴利,可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拨打热线1800-886-800、手机应用程式Ez ADU或WhatsApp至 019-2794317,或到贸消部全国各地的办事处,投诉违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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