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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刹小贩骗秤 罚款1万5000
(芙蓉23日讯)芙蓉大巴刹一名小贩骗秤头牟利,被森州贸消局官员逮个正着,昨日被控上芙蓉地庭,在俯首认罪后,被法官判处罚款1万5000令吉。
被告为49岁的黄蒙毅(译音),在芙蓉大巴刹经商,控状指被告于今年3月1日早上9时30分,在芙蓉大巴刹内使用被动过手脚而不对秤的20公斤电子秤欺骗消费人,抵触1972年度量衡法令第16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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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4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磅秤也会被充公。
被告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在法官莫哈末沙比利面前俯首认罪,法官判处罚款1万5000令吉,如果无法缴付,则以监禁3个月取代。
此案的贸消局副检察司为纳扎鲁丁。
森州贸消局主任艾茵阿祖娜于今日在NSK霸市为圣诞节统制品顶价计划主持推介礼后,向媒体透露昨日的法庭裁决结果。
艾茵阿祖娜说,森州贸消局将持续展开突击检查及对使用不符合标准磅秤的商贩采取行动,同时呼吁商家必须每年检验磅秤。
她也促请消费人若怀疑有商贩骗秤,可向邻近贸消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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