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养猪区猪农对话大会 A区条件不符 B区成本2亿 重振养猪业 不可能
(芦骨21日讯)“集中养猪区发展指导委员会”副主席拿督李典和披露,集中养猪区A区因为不符合条件,因此再也没有发展养猪业的可能。
他说,养猪区最基本的条件是四周必须要有200公尺的缓冲区,但A区就在丹A新村住宅区和华小旁,若要重振养猪业,只有B区具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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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根据森州兽医局法米医生的讲解,B区有164个养猪地段,根据规划 ,这些地段可以饲养12万头猪,其中1万2000头是母猪,但是发展这个地段的养猪业就需耗资2亿1500万令吉。
“在这个情况下,前猪农欲个别重新养猪已是没有可能,但如果是在1995年就有可能,因为那时的养猪环保的规定比较宽鬆。”
他说,1995年他代表森州禽畜业公会向州政府提呈的建议,是在有猪寮的条件下,每个养猪地段可以饲养750头猪,当时允许开放式排汙系统,成本较低,但由于环境已变迁,环境部考虑到环保因素,不允许开放式的排汙方式来养猪,必须是封闭式且零排放。
他昨晚在丹A新村礼堂出席“集中养猪区发展指导委员会”举办的“集中养猪区猪农对话大会”上,如此指出。
出席者包括该委员会主席拿督莫哈末拉菲依州行政议员、森州行政议员巴克里、朱建华、“集中养猪区发展技术委员会主席”兼朱湖州议员拿督叶朝政、叶耀荣州议员、吴金财州议员及周世扬州议员。
以上集中养猪区分为A区和B区,A区是位于丹A新村,佔地318.2公顷,B区是在武吉不兰律,佔地400.5公顷,总共有374名地主。
◆李典和提发展B区选项
李典和说,他一定不会参与集中养猪区未来的发展,因此没有利益冲突,这是他个人在和州政府的沟通后,向地主讲解州政府的立场。
他解释,要重振集中养猪区B区,其中一个方法是所有地主团结一致,集资重振B区养猪业,但这需要2亿1500万令吉来进行所有地段的基本设施建设 ,但这个方案绝对不可能实现,因为成本过高。
“第2个选项就是让外企投资,如中国是以高楼式来养猪,这需要5亿令吉至8亿令吉资金,但只需约200英亩地段,其他土地可以用作商业用途,届时地主可以向这个企业租借高楼的楼层来养猪。”
“另一方法是,若A区或B区地主都一致决定不要再养猪而要售卖养猪地,州政府可以聘请3个估价师来为养猪区进行土地估价,其中一个估价师是州政府,另外2个估价师是来自私人界,以三方的平均值来估出每平方尺售价,以售出养猪地,而州政府可以协助引入买地投资者 。”
他说,出席的地主必须填写指导委员会所发出的问卷,让州政府清楚知道地主们的意愿。
◆政府不能随意徵地
李典和说,集中养猪区问题搁置至今不是地主的责任,但可惜的是要重振养猪业的时机已错过,因为养猪业所需要的环保条件已大不相同。
另一方面,在回答其中一名地主询问,州政府是有否有权徵用养猪区地段,李典和指出,徵用土地法令已在1993年修改,政府只能徵用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途,政府不能随意徵用土地,但如果有任何地主不同意政府的估价,政府就可以行使徵用法令的权力。
莫哈末拉菲依说,州政府一定会维护集中养猪区地主的利益,因为州政府有意发展这个地区,即会努力向地主献议比估价更好的土地价格。
叶朝政在会上说,州政府是以人民利益为依归和保护地主,对话会是要解决集中养猪区搁置问题,在得到地主们的回卷答案,过后州府政才进行下一步行动,同时地主也要和州政府同行,才能把事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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