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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彩思促陈丽群交代 是否合法申请设告示牌

(芙蓉12日讯)马华亚沙区会宣传局主任何彩思吁请森州行政议员陈丽群交代,在脚设立的,是否经过合法申请程序,否则有知法犯法之嫌。

她说,设立的用意是好,但涉嫌公器私用,放置放议员肖像,儘管24小时已撤除肖像,但仍保留议员的大名。

“陈丽群应该把大名取下,还原应有的面貌,而非做个人宣传,以免当官者塑立坏榜样,并且应当遵守的规定。”

何彩思今日上午在大阳镇召开记者会 ,如是指出,在场者尚有律师邓凯文。

她指出,马华质疑陈丽群设置的合法性,只有执单位有权力批准及置放,显示州议员缺乏敏感度,也宣传过度,身为州议员或行政议员权力自行设置,无需通过地方政府,是否有滥用权力之嫌?


何彩思(左)促陈丽群交代告示牌是否经过合法申请,并质疑为何撤走肖像后,仍保留议员的大名;右为邓凯文。
何彩思(左)促陈丽群交代告示牌是否经过合法申请,并质疑为何撤走肖像后,仍保留议员的大名;右为邓凯文。

“若没有获批准,就是违反地方法令,市政局在权限下也应公平对付议员,不能因为是议员而可以违规,没有一个人可打开先例,若不採取行动,等同默认州议员可任意设置。”

她说,陈丽群也是一名律师,却知法犯法,应该交代本身是否有申请设置?是否抵触陆路交通法令、土地法典及地方政府法令?

此外,她也呼吁居民或爬山者,勿把水果丢在印度山脚,引来猴子或其他动物,以免登山者安全受影响及制造更多麻烦,而且今天仍有人违例泊车,可能是没有执法人员到来取缔。

邓凯文律师指出,州议员应清楚执法单位在地方政府法令、道路、沟渠及建筑屋法令下,有足够权力建构法律及放置路牌,但没有法令阐明可让州议员放置肖像及名字,这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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