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谁下的毒手 男婴尸被弃排污滤水站
(芙蓉1日讯)婴尸弃排污滤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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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达丽水公司职员今早清洗排污滤水站时,惊见一具甫出生连脐带未剪断的男婴尸,相信尸体浸泡水中超过2天,已呈软绵和黏糊物状。
这宗发现婴尸案是于今早10时许,在芙蓉小甘密区学院高苑(College Heights)发生,婴尸疑被人扔弃在英达丽水化粪池旁的排污滤水站底下。
(本报陈梧源摄)
警方鉴证组过后受召到场调查,初步调查显示,不排除男婴是刚出生后,被人扔进排污滤水站。
该滤水站长期处于关闭状态,只有英达丽水人员到来清理时才会打开进出口大门,没想到竟有人偷偷潜入,还把弃婴投进排污滤水站。
消息指出,婴尸被人发现时,尽管身躯尚完整,但因为长时间浸泡在水中,早已呈软绵状,生殖器官更是黏糊,尸身情况惨不忍睹,在场警员也为之恻然。
警方目前是凭婴尸生殖器官辨认婴儿的性别,碍于小尸体的皮肤被水泡至发白,无法鉴定其种族。
芙蓉警区刑事调查主任阿末受询时指出,警方是于今早11时接获发现尸体的投报,由他带队到场调查。
他说,初步鉴定这是一具新生男婴的尸体,四肢齐全,未有被野生动物咬断的痕迹,警方在消拯员协助下从排污滤水站下把小尸体搬上来。
“除了电召消拯局,警方也召来鉴证组人员到场协调查和搜证。”
据目击者兼英达丽水职员指出,他和同事每周会有2天需清洗化粪池旁的排污滤水站,这是他们第一次发现婴尸,他们都吓得惊慌失措,赶紧向警方报案。
“平日大门是深锁的,不知弃尸者如何潜入。”
■ 莫哈末赛益:援引刑法318条文调查
芙蓉警区莫哈末赛益受询时证实婴尸案,他说,警方于周三上午接获公众来电,在排污滤水站发现疑是婴尸物体的投报。
他说,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18项条文(隐瞒出世、秘密弃尸)调查此案;根据刑事法典阐述,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赛益指出,根据警方调查结果,弃婴已死去超过1天以上,他呼吁公众如有任何关于弃婴案的可靠线索,可向芙蓉警区或附近警局提供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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