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疫情◢疫情为生命带来不稳定因素 立遗嘱的人更多了
(芙蓉22日讯)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可能随时染疫并在无亲人陪伴下离世,唤起民众对立遗嘱的觉醒,纷纷查询立遗嘱的细则。
疫情严峻导致很多人随时染疫,尤其许多患者感染及突然病发,甚至短时间内病逝,造成很多民众开始意识到立遗嘱的重要性,开始不断向律师作出这方面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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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担心万一不幸病逝,遗产分配会引发家庭不和及制造麻烦,而致电向律师查询,甚至要求尽快草拟及办妥遗嘱供签署。
以往民众对立遗嘱非常抗拒,尤其老年人认为立遗嘱有如在“诅咒”自己,而子女若是与老人提及遗嘱,更是被视为不孝,不过这些年民众立遗嘱的觉醒度开始慢慢提高。
有迹象显示,在疫情期间查询及委托律师立遗嘱的民众增加,当中有新冠肺炎确诊者,也有其他病患或民众。
他们频频向律师谘询,要求尽快草拟及立遗嘱,避免遗产继承在往后出现争论,同时也希望把遗产妥当分配予受益人。
据了解,甚至有在医院病床上的病人,临时致电要求律师草拟遗 及送到病床前供签署,惟这必须经过主治医生同意,在目前疫情期间,医院是高风险地区,律师也不敢贸然前往,以免增加染疫风险。
此外,也有律师利用科技方便,通过医护人员把拟好的遗嘱文件带到病床给病患,并通过Zoom视讯方式见证病患亲手签署,并把视讯录下作为证据。
李凯业(律师):
与之前相比,最近确实有较多民众致电询问立遗嘱事宜,我甚至接获处于第5级新冠肺炎重症患者的家属要求立遗嘱。
我们可为患者草拟遗嘱,问题是要如何亲自见证患者签署遗嘱,况且患者身处在医院病房,就连家属都不获准探望,更何况是律师。
根据1959年遗嘱法令第5条文,遗嘱必须白纸黑字写明,法律规定必须在遗嘱人、2名见证人在同时间、地点签署遗嘱,如果患者在医院,一切是难以执行。
透过录制视频以遗言取代遗嘱并不可行,因为遗嘱法令规定必须白纸黑字写明,而且还可以被挑战其合法性。
立遗嘱的费用并不昂贵,介于300至800令吉之间,至于律师代为办理的遗嘱执行费则是以遗产多寡及需要处理的行政文件而订,一般上4000令吉起跳。
郑瑞芝(律师):
我近来陆续有收到客户致电谘询遗嘱事宜,也受到客户所托草拟遗嘱内容,不过因为疫情关系,律师事务所暂时也不接待客户,所以也未让客户上门签署遗嘱,减少染疫风险。
我们会在疫情趋缓后,才登门让客户签署或接待客户上门签署遗嘱,除非非常紧急,则会在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下处理。
近来确实有很多民众开始意识立遗嘱的重要性,尤其可根据遗嘱人的意愿,分配遗产予受益人,避免在遗嘱人往生遗嘱生效时,发生不必要纷争。
我暂时未接获病患在医院要求立遗嘱个案,不过如果遗嘱人身在医院留医,在把遗嘱文件交到遗嘱人面前签署时,也必须获主治医生同意及证明遗嘱人是在头脑清醒下签署方能生效,否则一旦出问题,遗嘱的合法性可被挑战。
现在立遗嘱的民众已开始年轻化,疫情让大家觉得死亡非常靠近,而开始作好规划。
民众也可自立遗嘱,前提是必须要有遗嘱基本知识、内容齐全及符合标准。
遗嘱可随时作出修改,惟一切以遗嘱人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早前的遗嘱都会作废。
吴健南(律师):
新冠肺炎疫情提升民众立遗嘱的觉醒,而且也趋向年轻化,大家已对立遗嘱不再象以前般忌讳,并视之为生前规划,不过仍有老年人对立遗嘱仍避忌。
在疫情下,为在医院留医的病患立遗嘱,必须寻求医护人员协助,否则难以完成。
在律师不能到遗嘱人病床前见证下,我只能通过医护人员以手机视讯方式见证遗嘱人签署,这也成为疫情下的非常态,并把见证过程存档,以作为往后被挑战遗嘱合法性的证据。
我呼吁遗嘱人勿临时立遗嘱,应尽早做好生前规划,避免在立遗嘱的过程中丢三落四,有时候遗嘱人遗漏的财产未列入遗嘱,最终在家人不知情况下被“遗忘”,在一段时日后成为未申领的财产。
如果事前做好规划,可以有足够时间根据清单遗嘱撰写资料清单收集资料,如不动产、交通、银行户头、信托基金、股票、公积金、保险等。
立遗嘱的价格大众化,从区区100至上千令吉不等的基本收费,也有以遗嘱面数计算,可以到上万令吉。
如果没立遗嘱,遗产分配不能遵照逝者的本意分配,而必须按照1958年遗产分配法分配,这当中会有时存在着未知状况,进而掀起争议而出现争产事件。
立遗嘱不一定要等到躺在病床上,也别等到遗嘱差不多要生效才来赶签署,趁早及健康时妥善规划,未雨绸缪才不致于留下遗憾,也保障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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