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挪用保费还债 保客揭真相反接律师信
(芙蓉20日讯)保险代理挪用保客缴付的现款保费作为还债用途,保客直至接获保单终止通知才晴天霹雳发现真相,随后保险公司被指未积极处理投诉,还偏袒代理及分行经理,引起保客不满!
更甚的是,保客因等候多月未获回应,到保险公司分行通过个人面子书直播,未料竟接获分行经理发出律师信起诉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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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大马保险消费者权益运动法律顾问吴健南,今日通过线上记者会揭发这起发生在柔佛士古来的个案。
他说,女事主江慧倩的丈夫于2008年向某保险公司购买一份人寿加医药保险,每年4期分别缴付442令吉保费,保障为4万3000令吉,过后于2014年再为女儿添购一份人寿加医药保险,同样每年分4期缴付各450令吉保费,保障是4万7000令吉。
他说,女事主从2008年至2020年在保险代理要求下,以现金方式交由保险代理代为缴付保费。
“女事主在去年2月9日,突然接获保险公司书面通知,指两份保单分别在2018年及2020年断保,过后才惊觉保险代理滥用共1万5300令吉的保费作为私人还债用途。”
他说,女事主于2020年12月前往士古来警局,针对保险公司管理层及保险代理不当的行为作出投报。
他说,2021年1月保险代理通过宣誓书,承认挪用事主的保费作为个人还债用途,并承诺将偿还被滥用的保费给事主。
他说,保险代理不当行为造成事主保单被终止,但却一直不获保险公司及分行经理正面回应及积极解决问题,事主在求助无门下,被迫于1月21日,通过个人面子书直播到保险公司分行控诉的过程。
保险公司献议恢复保单
吴健南指出,在女事主多番坚持下,保险公司终在4月14日致函,证实及承认保险代理涉及挪用保客保费问题,并献议可重新恢复两份保单。
“可是,令事主不满的是保险公司竟然要求缴付比原本被挪用保费更高的费用以恢复保单,而且也失去那段时间的投资方面损失。”
他说,事主于5月9日,接获保险公司分行经理向事主发出诽谤律师信,要求事主针对面子书直播作出名誉损失赔偿,同时必须删除直播及在各大报章登道歉广告。”
他指出,事主不满保险公司及分行经理没正视保险代理挪用保客保费的严重刑事问题,却反过来欺压,让事主蒙受更大心灵创伤。
“为此,我将协助事主发出律师信给该保险公司及分行经理,要求该公司必须有基本的担当及问责,应无条件恢复两份保单,不让事主蒙受任何投资价值损失。”
他说,在这个案中,从头到尾都不是事主的错,而是保险公司旗下代理的失责行为,在金融服务法下,保险代理本身的任何言论及举措都是代表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不能推诿责任。
“我们也要求保险公司制止分行经理,继续向事主作出诽谤诉讼,捍卫大马保险消费者权益运动将坚决作为事主的后盾。”
吴健南:保险公司须有担当
吴健南说,他接获很多类似涉及保险代理疏忽及不当行为的投诉,可是却有很多保险公司没担当,不愿为旗下代理行为负责,让保客蒙受无辜损失及受害。
他呼吁保险消费者在往后签购任何保单或在保险代理讲解保单过程中,应录音甚至录影,或通过手机应用程序传交重要资料包括呈报病例确诊报告,以作为证明。
为此,他吁请国行应强制保险代理在每年更新执照时,必须购买专业问责保险,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另一方面,江慧倩说,她的立场是要求保险公司给予正面回应及协助处理,而不是推卸责任。
“旗下保险代理挪用保费失责,可是保险公司及分行经理却从未告诉我的保单到底发生何事,也没协助处理,只把我当球踢,我是在没办法下才开直播控诉,未料却接获律师信。”
她对该保险公司感到失望,并指责保险公司在事件中偏袒分行经理及保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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