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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苏计划◢最新指示:除当事人逝世 其他理由一概不能突终止福利金
(芙蓉5日讯)除了当事人逝世因素,福利局每月援助金不会再突然被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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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州妇女事务及福利行动理事会主席陈丽群披露,她已下令森福利局,除了当事人逝世的案例外,其余情况皆不能马上停止援助金,当局在停止福利金前必须给予当地州议员21天的通知。
她说,早前福利局基于当事人逝世及更换地址未给予通知,会马上停止受惠者每月的援助金,如今她已下令,除了当事人逝世,其余的事项,在停止援助金前21天,必须给予当地州议员通知。
她指出,根据森福利局的回应,援助金受惠者的资料必须每年更新,但一些受惠者在搬迁后没有向福利局更新地址,以致官员上门家访时,找不着当事人,便马上停止当事人的援助金。
她说,不今随着向福利局下令,州内不会再有援助金突然被停止的案例,在停止前21天,福利局会给予当地州议员通知。
“在通知了当地州议员,议员给予联络后若还是没有任何回应,福利局才会终止每月援助金。”
她指出,她希望受惠者给予合作,若有任何资料更改,如住址、联络电话等,都必须通知福利局,否则一旦重新申请,程序相当耗时。
她说,森州目前处于复苏计划第一阶段,受惠者若要更新个人资料,拨打福利局热线(15999)、电邮或到办公室填写表格即可。
她指出,至于没有手机的年长者,联络号码则受促填写孩子的手机号码,或是熟悉邻居的号码,让官员方便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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