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慧:同人不同命
最近马来女艺人妮罗法与其新婚丈夫莫哈末哈里兹很“红”,许是职业关系,在人前保持曝光率和保持话题性是她们须做的指定动作,公众人物嘛,肯定要不时制造话题,让自己在公众面前保鲜。
我对这对夫妻喜欢成为人们饭后谈资没有任何看法,毕竟这是他们的个人喜好,旁人不好置喙。
奈何,偏偏他们一个是艺人,一个是网红,属公众普遍知晓及可引起公众兴趣的知名人士,他们的一举一动皆被广大粉丝仰视,思想不成熟的粉丝分分钟还会模仿、跟风。
他们举手投足自有一群人在关注,他们屡屡违反防疫SOP,同样也在粉丝关注下,忍不住担心会不会有年少无知的粉丝,误把偶像违例行为,视作“豪爽”、“不拘小节”的气节,然后有样学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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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这对夫妇只是因为要红,就频频利用违反SOP的九流手法急速窜红,这叫我不敢恭维。
没想到令我更不敢恭维的事还在后头,法庭在两位“带罪之人”被控上庭时,特别打开“优待”之门,允许二人坐着豪华车直抵法庭前,令媒体当场傻眼。
反观,媒体在场采访却受到各种限制,我本着保持社交距离的心态,刻意与同行保持一定距离,大家站在梯级,我就站到梯口处,反遭一名警卫呼喝“归队”,就连步行到推事庭,也要媒体像小鸡被母鸡(法庭人员)领着走,还不得乱跑,试问大伙要如何保持距离?
在处理女艺人手法,森州总警长和副总警长不忘强调秉公办案,坚持女艺人不会获得特权待遇,比起法庭的“差别对待”,更值得被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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