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人头条】残障人泊车位只有区区34个 在芙市1%都不到
(芙蓉25日讯)残障人士泊车位(OKU PARKING)严重不足,其中芙蓉市区中已宪报颁布的7000个泊车位,残障人士泊车位只有区区34个(0.5%),比例连1%都未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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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市议员何永铧接受《中国报》访问时透露,目前芙蓉区内已宪报颁布的残障人士泊车位共有34个,大多都是在芙蓉市区内,而这些已宪报颁布的残障人士泊车位,是需要给每小时60仙的泊车费。
他说,这34个残障人士泊车位是已宪报颁布,一些新区如芙蓉新城、奥克兰等地区的残障人士泊车位,则还未颁布宪报。
他指出,在今年3月曾在市政局常月会议中提出建议,豁免残障人士泊车位的收费,以提高残障人士的福利。
他说,根据州宪法,救伤车、消防车、国州市议员的轿车是可以豁免缴付泊车费用,但当中不包括残障人士的轿车,因此他认为有必要提升残障人士的福利。
他举例,残障人士在乘搭公共交通时,都享有特别优惠,尤其在雪隆地区,许多公共交通都具有方便残障人士的功能,因此残障人士泊车位相对的也应有所福利。
他建议,以修改市政局微型法令,豁免残障人士泊车位的收费,并在5月与市政局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在法令还未修改前,执法人员不会对停泊在残障人士泊车位的车辆开出罚单。
“不过前提是,该车辆必须是已向福利局登记及贴上福利局发出的残障人士贴纸,并不包括普通轿车,执法人员是认贴纸不认人。”
◆ 残障人泊车位不符标准 带来麻烦
残障人士泊车位除了严重不足,设施也不符合残障人士泊车位的标准,尤其在市区一带,泊车位都没有连接设施。
何永铧指出,以芙蓉大巴刹为例,附近一带就只有区区一个残障人士泊车位,而泊车位也没有连接设施,并认为该区至少要有2至3个泊车位。
“除了巴刹,一些商业区如千禧商业区、世纪花园商业区等地区,都没有残障人士泊车位设备,对残障人士非常不方便。”
他建议市政局,根据地区需求增加残障人士泊车位的数量,尤其在一些人潮较多的地区。
◆ 何永铧: 残障人泊车位须提升
何永铧认为,在设立新残障人士泊车位须一拼设有连接设施外,旧有的泊车位也需获提升,并计划在来临的常月会议上,提议提升残障人士泊车位的福利。
他说,市区内的残障人士泊车位是已颁布宪报,共有34个,若加上一些新地区如芙蓉新城、达城等还未颁布宪报的残障人士泊车位,数量会来得更多。
他透露,已颁布宪报的残障人士泊车位地区包括新那旺广场(6个)、芙蓉新城(5个)、班达东嘉路(4个)、敦依斯迈路(3个)、亚沙路(3个)、端姑哈山路(3个)、拿督李鸿裕路(2个)、赛阿末路(2个)、端姑安达、端姑姆娜威、姆鲁格申医生路、巴刹、广生街及拉杭各有1个残障人士泊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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