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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局常月会议◢ 芙市政局首推民宿指南 寻求州政府批准
(芙蓉29日讯)芙蓉市政局制订森州首个“短期住宿及出租指南”(STAR),周三正式在市政局常月会议中获得通过,并准备提呈予州政府寻求批准,以便日后在市政局管辖范围全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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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呈的指南内容涵盖符合申请成为民宿的条件、执照的批准、手续费,制订短期住宿及出租指南,不论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州政府非常少有,除了八打灵市政局,芙蓉市政局可说旦其中最早制订该指南管制民宿的地方政府。
一众市议员在讨论环节时,提到访客众多影响住宅区泊车位,分层式单位的民宿例如公寓,一般上每个单位只获分配1至2个泊车位问题;
在批准民宿执照时,必须获得单位左邻右舍同意,市政局必须有机制处理邻居的反对。
市议员林佑星认为,一旦州政府批准后,市政局应该限定申请宽限期,让现有民宿业者在全面执法前申请执照,由于芙蓉有超过200间民宿,若即时执法,市政局需考量能否应付众多的民宿营业申请,也让业者了解,若在某个时限下未申请,将面对执法行动。
市长认同此建议,并同意开放一年的时间作为宽限期。
此外,李汉强询问庆祝活动是否可在屋外搭帐蓬,市政局官员回应,民宿租用者的庆祝活动只限在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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