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賄一万2000令吉 前总经理不认罪 7000保外
(芙蓉22日讯)FGV控股有限公司一名前高级总经理,涉嫌要求1万2000令吉贿金,今日被控上芙蓉第二地庭时不认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来自关丹的被告诺拉占(52岁)因在森州要求贿金,并在吉隆坡同意及索取贿金,因此他共面对3项贿赂指控,他日前已先在吉隆坡地庭面控2项贪污指控,今日再于森州地庭面控。
(本报陈梧源摄)
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1月31日约下午4时15分,在森州金马士一间棕油工厂,向莫哈末里查要求1万2000令吉贿金,以推荐MRA Sustaintable Solution公司承接FGV油棕工业公司旗下8间工厂的ISCC认证审计工作。
他因而牴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与该法令第24(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监禁20年,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是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反贪会主控官戴安娜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另外需交出国际护照及每月到反贪会报到。
她说,由于被告在吉隆坡地庭面对2项贪污指控,她建议法官将此案件移交至吉隆坡地庭,一同审理。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希山以被告是家中经济支柱,需养育3名还在求学的孩子,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法官拿汀苏丽达批准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要求被告交出护照及每月到反贪会报到。
法官也同意将此案件移交至吉隆坡地庭,于11月20日一并审理。
被告在担保人支付保释金后,离开法庭时,原是一身西装的他,套上一件牛仔外套及帽子,与担保人的穿着雷同,让在场媒体记者一度混淆错认他们。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