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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管制◢ 违令外出提工钱 3尼劳各罚1000令吉
(芙蓉9日讯)3名尼泊尔籍外劳违反行动管制令,结伴到便利店提款,今日在芙蓉法庭面控时认罪,每人各被判罚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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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分别是卡里米亚(43岁)、蓝曼德尔(37岁)及莫哈末赛克(24岁),被控于4月12日下午5时45分,在汝来3工业区一带,属于森州疫区范围,从一个地方移动至另一个地方,触2020年传染疾病防范与管制条规(疫区举措)3(1)条文。
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3名被告今早在芙蓉推事庭面控,并通过代表律师黄佳亮认罪。
律师求情时说,3名被告当时结伴到附近的便利店提款,随后一同乘坐德士回到宿舍,途中遇上警方设路障检查,德士司机还将3人赶下车,避免被警方开出罚单。
他说,3名被告每月薪金只有1200令吉,每月都将约500令吉寄回尼泊尔作为家用,希望推事判以最低的罚款。
推事瓦妮达判决3名被告各罚款1000令吉,若被告无法偿还,则入狱2个月为替代。
主控官为吉宛尔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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