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 须遵守芙市局条规 数地点 安置非法路边摊
(芙蓉15日讯)市政局目前已物色多个合适营业的地点,令非法路边摊有望重回正轨,获准在符合芙蓉市政局条规情况下,在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后重新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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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米努丁指出,过去一周芙蓉市政局严厉取缔非法路边摊,充公占用地方的摊位桌椅,并发出通告要求摊主移除摊位。
他说,经过商讨后,市政局目前已物色数个合适营业的地点,让这些早前遭取缔的摊主营业,赚取生活费,也让摊主在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后,赎回被充公的桌椅。
他今早到芙蓉新那旺、小甘密地区巡视后,在记者会上作出上述宣布。
他坦言,摊主必须遵守市政局的条规,只能在规定的地点营业,结束营业后必须将所有物品清理干净,现场不能留下任何物品阻碍交通。
他指出,执法单位甚至发现有的路边摊面积多达80X80尺,约数个帐篷的面积,并固定在政府保留地营业。
收摊后清理干净
他说,市政局目前锁定新那旺广场、新那旺PRIMA广场及小甘密ZEMART超市前方,其中亚沙PRIMA广场可容纳30个摊位,小甘密ZEMART超市前方可容纳26个摊位,而新那旺广场则还未确定摊位数量。
他指出,市政局也在地面上划上10X10尺的摊位,摊主们在结束营业后,必须清理干净所有的物品,避免留下的物品引来老鼠、野狗问题,引发卫生问题。
州政府拨款摊主RM300
森州政府拨款给每位摊主300令吉,市政局也会发出营业执照及免租金,摊主可以在没增加任何负担下,安心在合法地点营业。
阿米努丁指出,由于路边摊皆是非法营业,市政局将会发出营业执照予摊主,让他们能合法营业,摊主也无须缴付租金。
他说,州政府也体恤摊主,将会给每名想要重新营业的摊主300令吉,希望能减轻他们的负担。
出席者包括森州行政议员张聒翔、芙蓉市政局主席拿督查扎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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