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14天◢ 水果店不关罚1万?业者投报指执法员滥权
(芙蓉23日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行动不一致,芙蓉市政局执法人员被指滥用权力,指示水果店必须关闭,否则将开出罚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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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吴健南,今早接获一名水果业者的投报,指芙蓉市政局执法人员于3月19日到该店发出指示,并要求业者将店铺关闭,否则罚款1万令吉。
他说,根据中央政府早前发出的行动管制令指南,尽管不鼓励民众外出,但依然允许一些商店在指定时间营业。
“农业部也发文告指,民众的基本衣食在行动管制令期间不能中断,这意味着水果的生产、运输,都不能被中断。”
他今午到芙蓉拉杭胜发土产贸易了解该店情况时,在记者会上这样指出。
附近水果店照营业
胜发土产贸易女东主庄美燕指出,芙蓉市政局官员于本月19日当天经过该店时,告知她不能在管制令期间营业。
“由于有关单位指示我不能营业,因此我唯有根据指示,将店铺关闭。”
不过,她指出,她于隔日看见附近的水果店照常营业,于是也照样开店营业,而市政局执法人员在营业两小时后再来向她发出指示,要求她将店铺关闭。
她提及,有关单位的执法人员到该店向她发出指示时,威胁她若不听指示,便会开出罚单。
“我自此之后没有再营业,已经4天没有开店营业,损失约1万2000令吉。”
她说,由于店里还有很多水果还未出售,而水果都开始成熟且开始烂,包括香蕉、木瓜及尖不叻。
她说,附近水果店平常都开店营业,却没有遭市政局执法人员指示关闭店铺,她不明白自己开店营业时为何遭受对付。
她说,她从事水果行业超过20年来,这是首次面对这样的状况。
吴健南:应配合中央指南
吴健南指出,即使州政府要管制民众,也必须配合中央政府指南,并非自行设下本身指南。
他说,森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米努丁昨日发文告提到,州内所有杂货店及便利店,只准从上午7时营业至晚上8时。
“州政府可以限制小贩及商家的营业时间,既然杂货店可以继续营业,为什么水果店不能营业?”
他指出,地方政府必须了解自己的权限,并非滥用中央政府的行动管制令指南区管制人民。
“呼吁地方政府勿滥用权力,为小贩及商家带来混淆,在这个非常时期必须理性协调,并非分帮派管制民众。”
马华亚沙区会副主席邓金强指出,若接获任何商家致电询问,马华将全力协助。
他说,网络上近期不断传出假消息,呼吁民众勿相信网上流传的消息,而是以官方消息作为标准。
“希望州政府严厉管制官员,别允许这些小拿破仑自行做主。”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森州马华公民运动社会局主任杨千篁、大马电召车司机运动秘书辜国顺及胜发土产贸易东主庄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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