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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消局取缔商店 起逾5万仿冒品
(芙蓉4日讯)森州贸消局打击仿冒品不手软,起获逾5万令吉的仿冒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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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州贸消局在接获消费者投诉后,于本月3日到新那旺一家疑售卖仿冒品的商店展开取缔行动;参与行动的包括8名该局执法官员以及一名商标业者。
在经过调查后,执法官员发现该店商家售卖的相机配件疑是仿冒品,并起获5万2070令吉的货品。
该局援引2019年商标法令第102(1)(b)条文,对该店展开调查,同时会援引2019年商标法令及1987版权法令展开执法行动,以阻止售卖仿冒品及盗版货品活动。
售卖仿冒品,每件物品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第二次重犯则会被罚款最高3万令吉。
若是团体违例,一旦罪成,每件物品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任何投诉或询问,可联络森州贸消局06-60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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