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店前无准证张挂宣传品 市政局开出16罚单 - 中国报 Seremban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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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缔店前无准证张挂宣传品 市政局开出16罚单

    (芙蓉15日讯)在自家商店前张挂广告横幅或条幅,也需向芙蓉市政局申请,你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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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芙蓉市政局执法人员周日上午10时至下午5时,在数个商店区取缔无申请张挂的广告横幅或条幅,开出16张罚单予违例商家,每张罚款额为250令吉。

    市政局通过官方面子书上载取缔行动后,引来市民提出疑问,为何在本身商店范围悬挂广告横幅或条幅都需要向市政局申请。

    挂在自家商店前的广告横幅,必须提前向芙蓉市政局申请,而且需要符合地方政府广告条例。(照片取自芙蓉市政局)
    挂在自家商店前的广告横幅,必须提前向芙蓉市政局申请,而且需要符合地方政府广告条例。(照片取自芙蓉市政局)

    芙蓉市议员李汉强受《中国报》访问时指出,依据1980年地方政府广告条例(UUK IKLAN 1980),商家在店前张挂广告横幅或条幅前,需向市政局申请准证,此条例存在已久,在2019年他也曾接获商家反映,在店前张挂广告横幅接获市政局执法罚单。

    他说,商家以为只有悬挂在马路或路旁电柱的广告,才需要向市政局申请,其实根据有关法律条例,在商店前张挂的广告横幅或条幅都需提出申请。

    “店前张挂的广告宣传品一旦批准后,时效为1个月,广告内容设计需获得国家语文出版局批准,包括马来文及华文的字体规范,横幅或条幅也需有市政局发出的准证贴纸。”

    芙蓉市政局执法人员在数个商店前展开取缔行动,确保商家张挂的宣传品有市政局的准证贴纸。(照片取自芙蓉市政局)
    芙蓉市政局执法人员在数个商店前展开取缔行动,确保商家张挂的宣传品有市政局的准证贴纸。(照片取自芙蓉市政局)

    不过他指出,他在10月的市政局常月会议休会致词时,建议市政局简化申请程序,尤其季节性的宣传,例如在自家店前张挂摊位招租、农历新年鱼生上市横幅,属于短期的广告宣传,市政局可简化程序,让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付费后迅速获得贴纸,不需等待任何部门的批准。

    他说,减少繁文缛节,才可使商家踊跃主动提出申请,接下来他将在市政局小组会议反映及跟进。

    他披露,目前市政局对少于20张的横幅或直幅申请,需要3个工作天批准,若超过20张,则需要部门主管的批准。

    没有广告准证的横幅,可被罚款250令吉。(照片取自芙蓉市政局)
    没有广告准证的横幅,可被罚款250令吉。(照片取自芙蓉市政局)

    ◆ 所有广告宣传品须获相关单位批准

    根据芙蓉市政局开的广告横幅申请条件,广告内容需先获国家语文及出版局证书,在向市政局提出申请表格时, 需附上语文出版局的证书及广告设计图。

    如果张挂广告的位置涉及政府部门建筑物、私人地段或建筑物,也需获相关单位的批准信。

    申请手续是由横幅或条幅广告供应商申请,依照地方政府广告条例的规范,横幅(Banner)面积不可超过18尺乘3尺(5.49公尺乘0.92公尺);条幅(Bunting)面积不可超过6尺乘2尺(1.83公尺乘0.61公尺);对于商业性质的广告,需附上营业执照副本。

    广告宣传内容除了国文,若含有其他语文,有关字体需比国文字体小50%。

    收费方面,芙蓉区的收费为30令吉,汝来区收费15令吉,另有5令吉为准证贴纸费(Sticker);此外,商家也需付抵押金,第一张横幅或直幅抵押金为70令吉,第二张开始每张5令吉,张挂宣传期只限1个月。

    如果商家需借用市政局灯柱张挂广告宣传,每根柱子需付费10令吉,市政局已经规划市内可以被申请张挂广告宣传的地点范围及柱子。

    李汉强:商家以为只有张挂在路旁的广告才需要向市政局申请。
    李汉强:商家以为只有张挂在路旁的广告才需要向市政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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